每隔一段時間我都要重新思考這件事,關於27歲的事。
大學時代有個我很討厭的老師,說了一句我很贊同的話:
『有些人27歲就死了,72歲進棺材。』
什麼意思,應該不用多解釋吧。心已死、失去心願而死,然後渾渾噩噩一直活到人生最後一天。對於當時還不到20歲的我來說,真是覺得『天啊,好有道理喔!』
我不想要那樣的人生,一點都不想要。
畢業後我決定不出國唸書了,於是開始工作。第一份工作的老闆人很好,所以我有很多機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上課、玩樂、旅行等等。第二份工作後終於遇到典型的台灣老闆,壓榨死人不償命,反正員工乃耗材,大不了換一個。
於是我又想起27歲的預言。
那年我即將滿27歲。
我不想現在死,就算要死,也要有我不後悔的新生。出國唸書好了,我既然一直想出國唸書,那為什麼不去?
於是我去了義大利。
那確實是新生。我的世界不再侷限在那個小島上,我知道世界不只是這樣。雖然過程有點跌跌撞撞,在第二個27歲的第3年,我在倫敦落了腳,會待多久我不知道,但是至少還會再待一陣子吧。
我對Andy說,
『第一個27歲我沒有辦法決定我要生長在什麼樣的地方,至少第二個27歲我要自己作主。』
『那第三個呢?』Andy笑著問。
『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我不會為上一個27歲遺憾。』
嗯…我快不是27歲了…雖然生活一成不變…討厭這個工作,可是我喜歡我的同事們,我愛我的薪水,更愛拿它們去敗家(爆)買東西真是令人心情好呀~XD
to 小那
昨天正好敗了一件青春洋溢的洋裝(有附紗裙) XD
哇~~~我想看~~~^o^
to 小那
等我參加完婚禮,應該會拍照,就會看到了。
婚禮時間是6月最後一個週末,地點是日內瓦湖畔~
第一個 27歲?第二個 27歲?怎麼算啊?! (大呆)
to 玫瑰
第一個27是1-27歲,第二個是28-54歲,以此類推。
所以要活到第四個就要很強壯,活到第五個是奇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