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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每隔一段時間我都要重新思考這件事,關於27歲的事。

大學時代有個我很討厭的老師,說了一句我很贊同的話:

『有些人27歲就死了,72歲進棺材。』

什麼意思,應該不用多解釋吧。心已死、失去心願而死,然後渾渾噩噩一直活到人生最後一天。對於當時還不到20歲的我來說,真是覺得『天啊,好有道理喔!』

我不想要那樣的人生,一點都不想要。

畢業後我決定不出國唸書了,於是開始工作。第一份工作的老闆人很好,所以我有很多機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上課、玩樂、旅行等等。第二份工作後終於遇到典型的台灣老闆,壓榨死人不償命,反正員工乃耗材,大不了換一個。

於是我又想起27歲的預言。

那年我即將滿27歲。

我不想現在死,就算要死,也要有我不後悔的新生。出國唸書好了,我既然一直想出國唸書,那為什麼不去?

於是我去了義大利。

那確實是新生。我的世界不再侷限在那個小島上,我知道世界不只是這樣。雖然過程有點跌跌撞撞,在第二個27歲的第3年,我在倫敦落了腳,會待多久我不知道,但是至少還會再待一陣子吧。

我對Andy說,

『第一個27歲我沒有辦法決定我要生長在什麼樣的地方,至少第二個27歲我要自己作主。』

『那第三個呢?』Andy笑著問。

『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我不會為上一個27歲遺憾。』

6 Responses to “27”

  1. on 13 四月 2008 at 7:53 am 小那

    嗯…我快不是27歲了…雖然生活一成不變…討厭這個工作,可是我喜歡我的同事們,我愛我的薪水,更愛拿它們去敗家(爆)買東西真是令人心情好呀~XD

  2. on 13 四月 2008 at 7:58 am nineteen

    to 小那
    昨天正好敗了一件青春洋溢的洋裝(有附紗裙) XD

  3. on 14 四月 2008 at 12:49 pm 小那

    哇~~~我想看~~~^o^

  4. on 14 四月 2008 at 12:55 pm nineteen

    to 小那
    等我參加完婚禮,應該會拍照,就會看到了。
    婚禮時間是6月最後一個週末,地點是日內瓦湖畔~

  5. on 30 七月 2008 at 3:21 am 玫瑰

    第一個 27歲?第二個 27歲?怎麼算啊?! (大呆)

  6. on 30 七月 2008 at 7:53 am nineteen

    to 玫瑰
    第一個27是1-27歲,第二個是28-54歲,以此類推。
    所以要活到第四個就要很強壯,活到第五個是奇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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