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家長探親記:DAY 7
六月 12th, 2007 by nineteen
今天要搭12.40pm 的飛機離開英國,所以早上9點就從Victoria搭地鐵出發。
上午的班機大概還不是很多,所以在退稅後,很快的就check-in,也很快的就進安檢準備登機去了。
關於退稅,稍微在這說明一下:
1. 基本上只有觀光簽證的旅客可以退稅,學生簽證在到期前的3個月內的收據也可以退稅。持配偶簽證的我算是居民,是不符合退稅資格的。
2. 收據必須是單一商品有超過50磅才能辦退稅,而且退的錢不是依照百分比計算,而是有個換算表,在A range之內的商品和在B range之內的商品,退的費用的算法是不一樣的。另外退稅他們也要收個手續費,所以事實上拿到的錢比你想像的還要少。據說(是據說啦),50磅的商品大約只能拿回2-3磅左右。
3. 在買東西的商店內,就要先辦理退稅的資料。到機場的退稅櫃台,把這些資料填妥交給櫃台,他們可以把錢退到當初刷卡的信用卡內,或是直接給現金(英鎊或美金)。
4. 如果你要退稅的東西不多,櫃台”可能”就不檢查你的商品。要是有很多件,櫃台會需要看你是不是真的買了這些東西。所以還是先辦退稅後再去check-in喔!還有因為會檢查這些物品,在打包行李時也要注意是不是容易拿出來檢查。
把我家家長送進安檢門後,我們就回倫敦了。這一週過得好快,雖然是上午才道別,下午卻有一種好像我家家長已經回去台灣一週的感覺。是不是我已經很習慣在機場說再見了呢。
唉~~~姐姐還蠻長很人在機場到呢!!
不過,如果我下次自己去的話,應該就可以自己到你家了吧!
(I hope.)
to Pei
可是我搬家啦!搬到沒有地鐵到的地方,要搭火車才行喔!這樣自己來真的沒問題嗎?
不過我可以跟妳約在某較近地鐵站去接妳啦!這樣也方便很多了吧!
……雖然有自己做過火車,但都是很簡單的,
到時你還是到較近的地鐵接我吧~ T.T
to Pei
好啊。看妳到時候是不是還要上課,就幫妳再找學校住宿也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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