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婿觀察記 + 英國配偶簽證流程
一月 19th, 2007 by nineteen
在別的地方寫的台灣女婿觀察記,轉貼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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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禮拜五,
晚上我們終於到台北。
水果:蓮霧。他很喜歡。
12月9日禮拜六,
為了有效控制時差,我們在預定的時間起床,中午去投票(是的我完成一個宿怨!),然後跟表弟夫婦碰面:表弟要當我們的司儀,他的太太要幫忙禮金。父母弟弟也在場,所以整個午飯時間都在談論關於喜宴的事情。(這時候發現弟弟的重要性:弟弟要負責把我丟出去的扇子撿回來。不過大家知道他的重要任務後,反應是爆笑…)午飯後去婚紗公司試修改後拍照用的婚紗,之後幫未婚夫買了領帶和袖扣,幫伴娘B挑了衣服。
他的感想:台灣可以逛街逛到晚上10點,真是太棒了!
早餐:土司夾蛋+小黃瓜。他不討厭。
午餐:台菜館。他吃的津津有味。
晚餐:肉骨茶麵。之前煮過,所以他沒有很訝異的感覺,但是為了要練習喝湯,把襯衫毀了…
水果:香蕉。他覺得還不錯。
12月10日禮拜天,
為了和弟弟能夠有個婚前最後一次快樂KTV之旅,6點半起床,和弟弟、未婚夫、伴娘A一起去KTV熱唱3小時。未婚夫對於台灣的KTV非常喜歡,但唯一的問題是英文歌出來的實在很慢!12點到婚紗公司,開始進行化妝與拍攝。總共有3套服裝造型和簡單外景1個內景2個,拍完已經6點半了,真是累到不行!回到家後和父母談論婚禮細節,像是要安排哪些人做哪些事,台灣式結婚真是台麻煩了!
我的感想:對於台灣式婚禮,除了丈夫我可以自己決定外,其他都是外人幫我決定的…
他的感想:台灣人居然可以6點半起床去唱歌,真是瘋了…(in a good way)
早餐及午餐:KTV內的自助吧。沒有對任何食物有特別偏好,但是因為可以隨便吃所以很高興。
晚餐:涮涮鍋。他吃的異常開心,還有因為有免費冰淇淋和甜點,不過襯衫在吃麵食又毀了一件。
12月11日禮拜一,
到外交部送單身證明的文件驗證。因為初步的驗證費已在倫敦付過了,基本上在台灣部份變成免費的。但是需要急件,所以付200元。需要未婚夫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單身證明正本,單身證明copy最多三份,根據櫃台說法是,一份單身證明影本回留下來存檔,正本和其他二份影本都會蓋上章後還給我們。接著去外交部附近的官邸沙龍吃午飯,這是前市長官邸改建,日式建築風格,未婚夫對這建物非常喜歡。如果有人要去外交部辦事時,推薦順便到這裡喝咖啡或吃飯氣氛都不錯!(但餐點普普。)下午回去婚紗公司挑照片,212張挑出20張,真是超級難挑的!挑完後編排了一下次序,選喜宴用的大張照片、謝卡照片、簽名綢照片…各式各樣婚紗公司給的配套內的項目。
他的感想:1. 台灣的公物人員真有效率又親切! 2. 真想每一張照片都挑,可是好貴…
早餐:家母愛心蛋餅。他很喜歡。
午餐:台灣風味的千層麵。吃了二天湯麵後,他很高興吃一個沒有湯的麵。
晚餐:家母愛心晚餐。第一次吃到筍乾、某奇異樹果的湯(對不起,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
水果:台灣的圓圓的梨。第一次看到梨也可以是圓的,驚訝。
零食:牛舌餅和龍眼乾。第一次吃龍眼乾時,還有問可不可以把籽吃下去。兩個都很喜歡。
12月12日禮拜二,
到外交部領到蓋章後的單身證明。到法院登記時是下午1點多,這下才知道原來法院是1.30開始營業,所以稍微等了一下。表格是2元,準備了以下東西申請:
1. 我的身分證正本,他的護照正本
2. 我的身分證影本,他的護照照片頁影本
3. 單身證明正本
4. 我們的印章 - 我上次回台北時已經去刻了一對漂亮的石頭章!
5. 2名證人身分證件影本 - 這個申請當天就要了,不要忘記喔!我們都是媽媽來當證人。
時間的配置如下:
禮拜二申請,這一天不算工作天。
三個工作天,所以禮拜三、禮拜四、禮拜五都是法院工作天,不能安排結婚。禮拜六法院不營業。
禮拜天法院營業,但我們要請客,會很忙亂,所以這天我們不公證。
禮拜一上午11點新店地方法院公證 - 台北市的話,申請可以在各行政區的法院,但是結婚禮堂都是在新店。費用是公證費1000元,英語證書翻譯費400元。
下午去買了西裝。台灣西裝的長度真短啊…
感想:台灣公務機關辦事情都好容易!
早餐:土司夾蛋+小黃瓜。默默的配茶吃掉了。
午餐:鍋貼+酸辣湯。酸辣湯好讚!價格也好便宜!
晚餐:鼎泰豐牛肉湯小龍包餃子們。超級好吃的,說再來幾次都沒關係!(可是荷包就很有關係…)
夜店:sofa。啤酒好貴,喝Guinness怎麼沒有杯子。不過lounge bar實在太酷了!
午茶:玫瑰園。對於cheese cake旁邊裝飾的奶油花邊驚訝不已。
宵夜:油炸的臭豆腐。還蠻喜歡的,吃了一大堆。
12月13日禮拜三,
開始準備填簽證申請表格,我要填的是settlement visa,身分是wife。總共填了126題,花了一段挺長的時間,要填的內容有很多種,不過大部分都是從準備面試的資料中就可以找到答案。填完後打電話去預約面試時間。預約時,才完全知道原來不是想哪天面試就可以預約到哪一天!要看當時有沒有缺額!因為我要到12月18日才能公證,所以當然是只能從下週一開始面試,然而禮拜一到三都已經沒有名額了,所以最快也要到禮拜四面試。我原定回英國機票是禮拜五上午,而簽證面試成功後到領到簽證,則需要到隔天,也就是說,我禮拜四面試,要禮拜五才能拿到簽證!最後只能改機票了,幸好當初買的是全額機票而不是優惠機票,不然要改時間一定麻煩很多!預約到的時間是12月21日下午二點,費用16900台幣,當場到時再付即可。晚上到機場接未婚夫的媽媽,越來越有快結婚的感覺了!
感想:沒想到預約面試也是這麼麻煩!
午餐:姑姑做的迷你粽。
晚餐:各類的藥燉盅。未婚夫吃了羊肉盅,而他媽媽吃了人蔘雞。外國人果然都很不會喝湯,都沒喝完。
12月16日禮拜六,
台式婚禮的最後確認。台灣式的婚禮真的是很麻煩,基本上我再次感受到除了我可以自己選丈夫外,其他還是要聽長輩安排。這一天我家主要的長輩們都上台北了,當然是一堆無法免俗的打招呼噓寒問暖,然後每個人必定問我的一句話是:英國冷不冷啊?傍晚時去領回婚禮用的禮服、道具、未婚夫送去修改的西裝,然後依照台灣傳統的規定,男女雙方前一晚的不可見面,所以送未婚夫去住飯店了。
晚上又發生了更多精彩(?)的傳統事件,不過不要嚇要結婚的朋友們,所以還是不要說好了…
感想:台式結婚真的好麻煩啊!為什麼不能直接去公證就好……
午餐:媽媽認真的辦了一大桌,果然家裡有長輩時就是不一樣。
晚餐:火鍋。不過未婚夫沒有參加。
12月17日禮拜日,
台式婚禮當天。總之就是傳統婚禮會發生的狀況,就不再敘述了。
感想:新郎和新娘完全不知道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所以看攝影的過程時,可以發現兩人都是呈現一臉的呆滯。
早餐:幾顆湯圓打發。吃湯圓是傳統的一部份。
午餐:可憐的新娘我一直都在忙著換衣服,什麼都沒吃到…
晚餐:和大學同學去續攤吃日本料理。總算有吃到點什麼了…
12月18日禮拜一,公證結婚。
聽說這一天也是結婚的好日子,好多人預約公證結婚。新人要帶身分證件和印章,預定作證人的二人也都要帶身分證件,當場檢查完後,有印章的就在每一份中文證書上蓋章,而英文證書是以上四人都要簽名,簽名方式與護照同,所以要是護照上是簽中文名的,不需要特地改簽成英文版。我們大概是前一天已經辦過一次了,這一天完全一點都沒有要公證的感覺,兩人就這樣便裝去法院,聽說還被以為是來觀禮的人。這一天結婚的新人大約有超過20對吧,大部分是台灣人,有一對男方是紐西蘭籍台灣人,和我們這一對男方是完全的外國人。台灣公證結婚內容真是超容易的 - 跟英國的公證相較的話。公證人念幾句,然後新人只要說『願意』即可,然後互相敬禮,交換戒指,拍拍照留念,便完成了。因為不曉得之後會需要多少份英文版結婚證書,所以當場又再申請三份,每份200元。晚上送婆婆(結婚了所以稱呼不一樣了)去機場回英國。
感想:台灣的集團結婚真是驚人!
早餐:飯店的自助式早餐。實在不太好吃。
午餐:簡餐店的套餐。意外的受丈夫母子的好評,大概是一人一份,中餐西吃的方式讓他們很喜歡吧!
晚餐:嘉義有名的道口燒雞和一些蔬菜。想到回英國就吃不到好吃的燒雞,忽然覺得很遺憾。
點心:三峽有名的金牛角。想到回英國就吃不到好吃的金牛角,忽然又覺得心酸了一下。
12月19日禮拜二,
區公所登記。到區公所登記已婚需要中文結婚證書正本一份(會收走),戶口名簿(所以一定要去自己戶籍地的區公所),丈夫的護照,我的身分證,印章。區公所的人會給丈夫一張聲明書簽名表示願意使用公證結婚時取的中文名字(所以中文名字請在公證前取好),然後簡單登記一些丈夫的基本資料,在電腦上登記完成後,就在戶口名簿上登錄他的中文姓名,然後等我的身分證重新製作完成即可。
感想:台灣的公務人員真的很有效率啊!
早餐:昨天在三峽買的金牛角。丈夫非常喜歡金牛角,之後每一天都在問還有沒有金牛角…
午餐:路上隨便買的各類小吃。丈夫很喜歡日式甜甜圈。
晚餐:忠孝東路四段某簡餐店。丈夫對於簡餐店中餐西吃非常的喜歡。
12月21日禮拜四,
簽證面試。面試前要準備一堆資料:
1. 之前上網填的表格,請印出來。
2. 丈夫的護照影本,每一頁都要印。
3. 存款證明。我們有joint account為期半年以上,我把每一個月銀行寄來的bank statements正本都準備了,還有最近二週因為還沒有寄到所以是網路上印下來的內容也一起附上。要準備影本。
4. 丈夫的工作證明。內容有聘用書(列出年薪),薪資條,最近升職等和加薪的信件(列出年薪)。要準備影本。
5. 有兩人名字共列的bill正本。要準備影本。
6. 租屋的合同正本。要有兩人的名字在上面。要準備影本。
7. 交往證明。email和照片。我們印出一大堆。
8. 英文版結婚證書正本和影本。影本交出,正本可留下。
面試前先繳費送件(都先附上影本即可),然後等面試官叫名字進入面試。我是以英語面試 - 我已經在英國住了一年還是持學生簽證,要是以中文就太不自然了,然後我請簽證官講慢一點,因為她有非常明顯的口音(丈夫後來說,那是蘇格蘭腔,他當時也擔心我聽不懂)。面試是我一個人單獨面試,丈夫在外面等,所以理論上是面試時不需要丈夫到場。(不過要是在台灣結婚,但丈夫已經不在台灣的,簽證官或許會問原因!)
問題類型一,填表格時已填過的那些問題再拿出來問,而且還會每隔一段時間重複問數次,還有會把之前回答過的問題再拿出來問但故意說錯(ex: “妳們下週日辦台式婚禮是嗎?”事實上我已告知是上週六),也許是藉由反覆的詢問,來印證是否有回答發生前後矛盾的狀況吧。
問題類型二,出其不意的問題。這類問題不是從表格裡出現的問題。”妳為何非要申請這個簽證不可?很多夫婦結婚了還是分居二地啊?”、”你們認識不到一年就結婚,很快喔?”
問題類型三,妳對他有多了解?”他為誰工作?”、”他前一份工作是什麼?”、”他的家庭組成成員有哪些?”
然後就是拿一些資料的正本給簽證官,如果簽證官想要看正本,印出來的email我都給簽證官了,反正我們有電腦內的正本。相片簽證官全部看過,然後挑了二張影印存檔,所以他們是不會把照片留下的。面試完後,簽證官說我的面試通過,然後問我有什麼問題,我問何時可以拿到簽證,因為我真的很想及時回英國和我新的家人一起渡過聖誕節。(算是加強我非拿到簽證不可的原因吧,因為我覺得我之前回答時的答案不是很好。)和簽證官確認隔日下午可取件,就離開簽證處了。
感想:面試真的很令人緊張!
早餐:我的喜餅。但聽說新娘不可以吃自己的喜餅,結果只有丈夫自己吃的很開心…
午餐:簽證處附近咖啡店的漢堡。還不難吃,但是茶和咖啡都很拿喝。
晚餐:忠孝敦化附近的居酒屋。吃的超級開心的,尤其付錢的還是弟弟。
12月22日禮拜五,
領取簽證。前一天晚上有收到簽證處寄來的確認可領件的email,這一天下午3-4點間憑收據取件。我的簽證現在是wife visa,有丈夫的名字及他的出生年月日列在上面,期限是面試成功那天起2年有效。
感想:這次回台灣的目的總算順利達成!
午餐:媽媽包的餃子。丈夫吃了一大堆。
晚餐:在家裡的最後一餐。就是家常菜囉!
12月23日禮拜六,
回英國。因為和丈夫一起入英國,我們一起排EU公民的隊伍。沒有問太多問題,本來要我進英國前做健康檢查,不過我提出我已在英國住了一年之前也做過,所以免檢查!
感想:回到英國感覺真好,不過英國怎麼這麼冷…
早餐午餐晚餐:都是飛機餐,不特別好吃也算不上難吃。還有泡麵一碗。
以上是冗長的台灣結婚並辦理簽證的過程。
希望能提供有需要的人一些參考囉!
ㄚ 請原諒我ㄚ 忘記了你的婚禮 … 因為12月開始用我的新的Hobonichi Techo 所以舊手帳的資料都沒搬過來 結果12月底整理桌面時 才在一堆資料中看到你的喜帖 哈哈哈
(不用PDA而改用手帳已經2年了 喜歡手感的東西吧)
哪天回台灣 再請你們夫婦吃飯吧 …..
原來如此嗚嗚…難怪東張西望也沒看到人…
不過聽說那天是好日,很多人同一時段連趕好幾場喜酒…
我的法律服務個案們被移民局官員訪談時,常常也是很緊張。甚至因為緊張,有時當事人被問話時會說謊。反而在上訴法庭時,才比較不緊張。
我常告訴當事人,這不是面試,而是對證據的查核。申請簽證是你的法律權利,審查者只是向你提供服務的人,他的權限其實有限,他做事要嚴格遵守法律,基本上不能挑戰你的權利,只能查核真偽而已。所以不用緊張。何況,移民官如果不准,還可以上訴,讓法官來審核移民官員的決定。這點台灣比較不一樣,台灣的官員面談外籍新娘時,是行政權力介入了婚姻/生活品質
啊啊!出現不認識的人了!(該大驚還是開心好??)
面試簽證跟工作面試都一樣,很讓人緊張啊~基本上是兩者都想得到 :p